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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爱,在春暖花开时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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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6 15: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爱,在春暖花开时绽放》

 

她走了,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

 

就像天上的流星,划过我沉沉的梦境,当我睁开眼想要看清它时,梦却醒了。

 

我每天都起的很早,因为我知道,她也起的很早,我希望她能在第一时间听到我的早晨的问候。

 

我们在一起已经三年了,这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时光。我至今还时时记起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

 

那是一个寒冷冬天,我受了伤,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我无力的倒在雪地里,静静等待着死亡的降临。而就在我即将失去知觉的时候,一个身着华服的美丽身影出现在我朦胧的视线里,接着,我就感到自己变得轻飘飘的,就像一片薄薄的羽毛,一阵暖风出来,我随着风不断向上飘着,仿佛是灵魂即将要离开原本躯体。

 

这,是梦吧……

当我再一次睁开眼睛,眼前的一切令我感到不知所措,弥漫着淡淡香气的房间布置的精美而雅致,香炉中升起的袅袅烟气使周围的一切变得虚幻而缥缈。

 

我试着要站起身来,可一阵剧烈的疼痛令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就在这个时候,之前那个美丽的身影又出现了。

她穿着一身嫩绿色的衣服,那正是我所期待的,春天般清新而温暖的表情。她手中端着一个小巧的茶杯送到我的面前,说:“喝点水吧。”

 

我呆呆的望着她的脸,她面部的轮廓圆润而优美,白皙的肌肤像宝石般细腻温润,我感到整个人都已经融化在了她如水一般清澈沉静的眸子里。我想,这里一定就是传说中的仙境,眼前的就是天上的仙子。看来,我真的已经是死了。想到这里,我不仅没有一丝沮丧,凡而又一点点莫名其妙懊悔。我自从出生那天开始,便一直为了生存而艰难的打拼着。我四处流浪,风餐露宿,也不晓得经历了多少的辛酸苦楚。可如果我早知道死后会是这样的景象,我当初又何必如此辛苦的挣扎呢?要不然,我应该早就能见到眼前这个美丽的姑娘了。

 

我一面轻酌着她送给我的清水,一面继续听她说着:“我已经帮你把伤口包扎好了,你不会有事了,不过这几天还是会有点痛,所以你要好好的休息。”

 

听到这话,我心头一震:“原来我还没有死!”

 

我诧异的盯着她,又听她说道:“我不知道你是从哪里来的,不过现在你会在这里想必是遇到了什么麻烦。这个冬天真的很冷,如果你愿意的话,不如就先留在我这里,等到明年初暖花开再走,好吗?”

 

我多想跟她说:“好,我愿意留下。”可是我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就在我睁开眼看到她的那一刻时我就知道,我走不了了。

 

 

我留了下来,尽管我有很多离开的机会,尽管我还会偶尔想念外面自由宽广的天地,尽管她并没有察觉到我对她那份特殊的情感,而只是把我当作知己,可我仍然愿意留下来,心甘情愿的默默守护在她,一步未曾远离。

她,成了我未来生命中的全部意义 。

 

她生活在一个极为特殊的家庭。在这个家里,有着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权力中心的地位使得这个家庭成员的一切行为都被披上了看似高贵的,但却充满了利益与目的的外衣。因而,在这里生活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情,更何况她只是被收养的女儿。特殊的身份迫使她必须更加小心谨慎的应对生活,她的命运也因为种种因素被附着在她根本无法控制的关节上。不过,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意志消沉,她谙熟这里的游戏规则和生存技巧,并且能够成功的在生活的夹缝中找寻到属于自己的安宁与快乐。

 

在我的眼里,她是上天对于纯与美最令人折服的诠释。我很庆幸命运给我这样的殊荣,能够与她亲近。这三年里,我陪伴着她习字、刺绣、饮茶、赏月,认真地参与着她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她从来不向我隐瞒自己的心事,我是她最好的倾诉对象。

 

我以为,这就是我们的未来,在以后长长的日子里,我们就会像这样一起平淡的生活。可是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错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25 15:50: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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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16 15: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年春天的一天,她哭着跑到我身边,对我说:“我要嫁人了。”

 

我愣住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知道的养父在她六岁的时候为她订过一门亲事,可事隔多年,加上她的养父如今已经去世,怎么还会要她嫁过去呢?

 

看着她伤心的泪水,我不禁心如刀绞,可又不知道能为她做些什么。这时,我突然想到,我应该带她离开这里,离开这个连呼吸都会感到压抑的地方,这也一直是我这些年来的愿望。我从不敢告诉她这些,因为我还怕她会拒绝,但是现在,我必须说出来,因为这恐怕是我最后的一次机会了。

 

正在我鼓足勇气想要向她坦白我的想法时,她却仿佛已经看穿了我的心思,止住了哭泣对我说:“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其实我也希望能和你一起离开这里,到外面广袤的天地去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可是我不能,我必须留下来,这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命运。人是无法与命抗争的。”说着,她走到窗前,望着天空,薄薄的云层中露出月亮那丝无奈的苦笑。她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又说道:“当初,你因为受伤才留在了这里,谢谢你陪伴我的这些日子,有了你,我才不会觉得寂寞。不过现在你可以走了,因为我的未来已经不在自己的手上,但你却不同,你本就应该拥有属于你更加广阔的天空。走吧,不要再为我牵绊,好好保重自己。”说完,她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不再作声。

 

我呆呆的站在那里,脑海中一片空白。我的心告诉我,绝对不能离开,我要陪着她,度过所有的难关。可另一个声音却又在说:“不要自不量力了,你太渺小了,根本无法给她未来。走吧,你留在这里只会成为她的累赘,说不定还会令她更加伤心。”想到这里,我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冲了出去。

 

 

我在外面四处游荡,心中却充满了她凄美的身影。从前广阔的天地现在却被她的痛苦圈成了一滴滴泪水,浸满我的心扉。

 

终于,我还是忍不住回去了。不过,我只是躲在窗外悄悄地望着她。就这样,一直到她出嫁的那一天。

 

那天的天气很沉闷,厚厚的云层让天变得很低沉。她坐在窗前的梳妆台旁,圆润的脸颊被胭脂渲染成温暖的色彩,红红的嫁衣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在燃烧一般。只是那燃烧带给她的并不是激晴与温暖,而是隐忍与煎熬。然而她的表情却很平静,这就是她,永远会把关于自己心情的真相深深的埋在那个隐秘的不会轻易向人敞开的角落。这并不是原于软弱,而是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对这个世界、这个生活的包容。这种包容是她的性格,也是她的气质,她总是能不着痕迹的将柔美恬静的气息明白无误地传达给身边的每一个人。于是,在大家的眼里,她是沉静的、安详的、温顺的,能够很有分寸的尽到属于自己的责任,就像一池波澜不惊的湖水。而她远离人群后最脆弱的一面,却被我看到了。

 

我发现我没有办法在她即将出嫁的那一刻就这样默默地躲在一个角落里,我想即使我无力改变现在这个事实,但至少应该让她明白我对她的心意。于是,我鼓起勇气走了进去,她看到我显得有些惊讶,或许她并没有想到我离开后会再回到这里。她走到我的面前,说:“你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回来,你知道我今天就要嫁人了吗?”

我轻轻的点点头。

 

“你是来恭喜我的,对吧?”

 

我低着头不说话。

 

她笑了,说:“你知道吗,你不在的日子,我真的很寂寞。我甚至有一点后悔,当初为什么要让你走,可是我知道我没有做错。我们在一起这三年来,尽管你显得很平静,可我还是看得出,你的志向并不在这里,你有属于你自己的天空,我说得对吗?”

 

我望着她的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没错,我确实不甘心只是每天呆在这里,我渴望去征服外面更加广阔的天空。可是,我当初之所以会选择留下来是因为我发现,天空再广阔也盛不满她的眼睛,大地再美丽也美不过她的心灵。我一生所要追求的一切成功早已被她不经意的收藏,我,还需要再去苦苦追寻吗?

 

“其实,我也想跟你一起走,可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又能去哪里呢?不要再为难了,下辈子吧,下辈子我们一定要在一起,我愿意跟你一起去流浪,做一对比翼双飞的同林鸟,一直到天涯海角。”

 

“天涯海角!”我心中默默念着,对,就是天涯海角!如果我能找到那个地方,那个不被王权限制的世外桃源,就可以回来带她走,到那时,她就不必再有任何顾忌,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想到这里,我不等跟她告别,便飞快的转身离去。

 

我心中默默地说着,等着我,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就会带着幸福回来,我一定会找到那个叫天涯海角的地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25 15:52: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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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16 15: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光飞逝,四季交错,不知不觉中已经过了整整十个寒暑。十年来我不敢有一刻的懈怠,我到遍了九洲的山山水水,为的就是寻找一个耕种爱与幸福的土壤。因为这是我未尽的承诺,尽管并没有说出口。我知道,远方的她在等着我回来,那是我一生不能放下的牵挂。

 

 

终于,我找到了,那个叫天涯海角的地方。就像我梦中无数次梦到的那样,海天一色的广阔与壮美,绿树白沙的幽静与祥和,更重要的是,这里没有身份,没有权力,没有规矩,也没有责任。这里有的,只是每一个渴望幸福自由的心灵所期望的那份心旷神怡。我站在海边的岩石上,眺望着远方,从来不敢奢望的美好的憧憬如海浪般击打着我的胸膛。我哭了,我找到了我的未来,还有,她的希望。

 

 

我没有长时间的停留,因为找到这里只是我的梦想一半,我还要把她也带到这里,这才是完整的幸福。我顶着凛冽的寒风穿越千山万水,就是要在明年春暖花开前回到她的身边,这是我们心灵的约定。

 

 

春天来了,我终于又回到了这个城市。这些年,这一路,到处是弥漫着硝烟的味道,战争像瘟疫一样在每一处山明水秀间蔓延,而这里,却依旧是快要沸腾的繁华与熙攘。我无暇他顾,直奔到她住的地方。十年不见了,她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呢?

 

 

这是一处华丽的府邸,虽然比不上她原先的住所,可仍然能够令每一个经过的人驻足仰视。我悄悄来到后院,一座小巧的院落隐蔽在硕大的榕树的树荫下,显得更加幽静。只是,这里的一切都是空荡荡的,仿佛已经许久没有住过,显得没有丝毫生气。

 

 

我心中忽然腾起一种不祥的预感,她在那里?在那里?

 

 

这时,两个侍女从门外走来,只听一个对另一个说:“再过些日子,这房子怕是要被内务府收回去了吧。”

 

 

“是啊,皇上已经为额附另选新的住处了,这可是莫大的恩典呢。”

 

 

“就是,不过听说皇上要撤藩了,这个时候给咱们额附一些恩典也是应该的,毕竟额附他是靖南王的亲弟弟嘛。”

 

 

“哎,可就是公主走的太早了。剩下小格格还这么小,也真是够可怜的。”

 

 

她们的话仿佛是晴天霹雳般打在了我的心上。她走了,走了?

 

我迷迷糊糊的来到郊外,一座宏大的陵墓出现在我的面前,不禁另人触目惊心!我慢慢的走上前去,来到一块石碑面前,上面赫然篆刻着“和硕柔嘉公主谕祭碑”几个大字。

 

 

霎时间,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接着便软软的瘫在了石碑旁边。我突然觉得自己好累,真得好累!十年了,我踏遍了大江南北才终于找到了梦想中天涯海角,可是现在呢,一切都没有意义了。在这个过程中,我自始至终被一个梦想支撑着,竟然都没有察觉,我已经累了、也老了。此刻,那支撑我的那最后一股精气也在一瞬间脱离了我的身体。

 

 

恍惚中,我仿佛看到又看到了她,就坐在别园窗边的锦榻上。岁月没有带走她的美丽与温柔,而是使她增添了一种秋天般成熟的气息。只是她的却显得异常的苍白。不,不是苍白,是生命褪色时的表情。

 

 

我轻轻来到她的身边,用嘴碰了碰她的手,那是一双即将失去温度的双手。苍白的面孔,冰冷的双手,这一切意味着什么,我不愿意再多想。她好像感到了我的到来,于是吃力的睁开了双眼。那双眼睛看起来尽管很疲惫,但却依旧是我所熟悉的神情。看到我,她微微的笑了,那笑容却像一根锋利的针在我的心上深深一刺,立刻便滴下血来。我曾经不止一次幻想着与她重逢时的情形,但却没有一种像现在是这样的心酸。我多想立刻告诉她我终于找到了天涯海角,找到了我们的幸福,可是,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们就这样对望着,深深地对望着,她纯净的目光成为了延续我生命的源泉,我再一次意识到,我的生命将随着她而存在或是消逝。她仿佛是在积攒着说话的力气,许久才轻轻的说道:“你回来了。”

 

 

 

她的声音微弱而空灵,像是穿越了无边的海洋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一般。一阵风吹来,那声音随着风腾空而起,缓缓地在半空中辗转翻卷,最终,落在了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上。那花蕾轻轻振颤了一下,落下了一片尚未开放的花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25 15:53: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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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16 15: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个春暖花开的时节,我们终于走到了一起。我带着她在天空中尽情的翱翔,直到梦想中的天涯海角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她笑了,笑得那样的开心,那是我期待已久的并甘心用一生守护的灿烂笑容

 

第二天,人们在柔嘉公主墓的石碑旁发现一只已经死去的鹦鹉,它紧紧的靠在石碑上,就像整个身体都要融进石碑中一样。面对这一幕,偶尔会有人发出怜悯的叹息。可是他们永远不会知道,这只痴情的鸟儿曾为它心爱的公主做过怎样的努力,而现在,只有暖暖的春风温柔的拂过石碑,轻轻地向人们讲述着,一个关于公主与鹦鹉的爱情故事……

 

 

和硕柔嘉公主:(16521673):顺治帝从兄安郡王岳乐之第二女。顺治九年(1652)五月生,后抚养于宫中.封和硕柔嘉公主。康熙二年(1663)十一月12岁时嫁与靖南王耿仲明之孙,耿继茂之子耿聚忠。耿聚忠初授—等精奇尼哈番,后加太子少保,又进太子太保、康熙二十六年(1687)。公主于康熙十二年(1673)去世,时年22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25 15:53:3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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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1: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妈妈啊,原来我的眼泪这么不值钱啊。。。。

仙袂,从今天开始,我跟你混了。
[此贴子已经被高佳氏于2007-3-9 12:12:0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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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5 12: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感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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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12 16: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别有洞天在2008-4-8 9:38:26的发言:

 

狠下功夫写的八?

tt

 

呵呵,这篇文章倒真的是没有狠下多少工夫。飘飘的文一般都是历史性的,每一篇都需要查阅大量的资料,非常费力。反而是这篇文,因为不过是杜撰而已,所以轻松很多,三个钟头就搞定了。不过说起来,这篇文的灵感还是竹子的《我的爱未开即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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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12: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唯美..

佩服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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