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雍正元年(1723年)42岁
⊙二月十七日,受命办理工部事务。
⊙ 九月初四日,因奉圣祖皇帝及其上皇后神牌升附太庙事,于端门前设更衣帐房,因新制,油气薰蒸,雍正帝怒,命其跪太庙前一昼夜。
⊙ 十一月二十一日,因为其母良妃之事丧事奢靡事受雍正责。
日期:雍正二年(1724年)43岁
⊙四月初七日,雍正帝责其“奏事并不亲到,敬且草率付之他人”。
⊙ 四月初八日,因皇十弟敦郡王允[礻我]逗留张家口事,受雍正责。
⊙ 五月二十日,并七十、马尔齐哈、常明等人雍正帝责为“夤缘妄乱之人”。
⊙ 八月二十二日,雍正帝责其与允禟、允禵等人于康熙年间“结为朋党”。
⊙ 十一月初二日,因凡事减省,出门时不用引观受雍正责。
⊙ 十一月十三日,受雍正责,言其阻挠政事。
⊙ 十一月十四日,因议陵寝所用红土折银发往当地采买以省运费事受雍正责。
日期:雍正三年 (1725年)44岁
⊙二月十四日,因减省夫役、畜马等事受雍正帝责。
⊙ 二月二十九日,并允禟、允禵、允[礻我]、阿灵阿、鄂伦岱等人受雍正责。
⊙ 三月十三日,于工部行文时被抬写,被果亲王允礼等参奏。
⊙ 三月二十三日,宗人府议将其革退王爵。雍正帝谕“尚望其回心归正”。
⊙ 三月二十七日,议总理事务王大臣功过,雍正帝言其无功有罪,宽免。
⊙ 三月,退总理事务。
⊙ 四月十六日,因工部所制阿尔泰军用之兵器粗陋事,受雍正责。
⊙ 十一月初二日,因内务府增减披甲人数事,受雍正责。
⊙ 十一月初五日,宗人府议其应革去王爵,撤出佐领。有旨宽免。
⊙ 十二月二十一日,护军九十六被毙事,遭宗人府参奏。雍正命每旗派马兵若干于其府周围防守。又于上三旗侍卫内每日派出四员,随其出入行走。
日期:雍正四年 (1726年)45岁
⊙正月初五日,与允禟、苏努、吴尔占等人被革去黄带子,由宗人府除名,削除宗籍。
⊙ 正月二十五日,受雍正命与允禵共议奏皇九弟允禟以密语与其子通信之罪。
⊙ 正月二十七日申时,长孙永类出生,嫡母舒穆禄氏。
⊙ 一月二十八日,将其妻革去“福晋”,休回外家,给房屋数间居住,严加看守。
⊙ 二月初七日,遭囚禁。
⊙ 二月,雍正令其之妻自尽,焚尸扬灰。
⊙ 三月初四日,令其改名。
⊙ 三月十二日,自改其名为“阿其那”,改其子弘旺名“菩萨保”。
⊙ 五月十七日,雍正帝召见诸王大臣,以长篇谕旨,历数其与允禟等罪恶。
⊙ 六月初一日,雍正将其于康熙、雍正两朝诸罪共四十款颁示全国。
⊙ 七月二十二日亥时,孙肃英额出生,庶母茂怡氏。
⊙ 九月初五日,其时已患呕病,病甚重。
⊙ 九月初八日,因病身亡。按,《世宗实录》记为九月初十日殁,此处取其子弘旺所著《元功臣名录》载:“雍正四年九月初八日薨。”
⊙ 九月二十九日,诸王大臣议奏应戮尸示众。雍正帝谕“既伏冥诛,其戮尸之罪著宽免”
日期:雍正十三年(1735年)
⊙八月二十三日,本日子刻,雍正帝逝世。
⊙ 十月初八日,乾隆帝命议其与允禟子孙屏除宗牒案。
⊙ 十一月二十八日,乾隆帝将其与允禟子孙均给出予红带,收入玉牒。
日期:乾隆四十三年
⊙正月,乾隆帝旨,令其复入宗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