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4142|回复: 15

[图]康熙帝第二子--理亲王允礽(废太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2-5 04: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字作者:赵尔巽著《清史稿-列传第七》

  理密亲王允礽,圣祖第二子。康熙十四年十二月乙丑,圣祖以太皇太后、皇太后命立为皇太子。太子方幼,上亲教之读书。六岁就傅,令大学士张英、李光地为之师,又命大学士熊赐履授以性理诸书。二十五年,上召江宁巡抚汤斌,以礼部尚书领詹事。斌荐起原任直隶大名道耿介为少詹事,辅导太子。介旋以疾辞。逾年,斌亦卒。太子通满、汉文字,嫺骑射,从上行幸,赓咏斐然。
  二十九年七月,上亲征噶尔丹,驻跸古鲁富尔坚嘉浑噶山,遘疾,召太子及皇三子允祉至行宫。太子侍疾无忧色,上不怿,遣太子先还。三十三年,礼部奏祭奉先殿仪注,太子拜褥置槛内,上谕尚书沙穆哈移设槛外,沙穆哈请旨记档,上命夺沙穆哈官。三十四年,册石氏为太子妃。
  三十五年二月,上再亲征噶尔丹,命太子代行郊祀礼;各部院奏章,听太子处理;事重要,诸大臣议定,启太子。六月,上破噶尔丹,还,太子迎于诺海河朔,命太子先还。上至京师,太子率?臣郊迎。明年,上行兵宁夏,仍命太子居守。有为蜚语闻上者,谓太子暱比匪人,素行遂变。上还京师,录太子左右用事者置于法。自此眷爱渐替。
  四十七年八月,上行围。皇十八子允祄疾作,留永安拜昂阿。上回銮临视,允祄病笃。上谕曰:“允祄病无济,区区稚子,有何关系?至于朕躬,上恐贻高年皇太后之忧,下则系天下臣民之望,宜割爱就道。”因启跸。
  九月乙亥,次布尔哈苏台,召太子,集诸王大臣谕曰:“允礽不法祖德,不遵朕训,暴戾淫乱,朕包容二十年矣。乃其恶愈张,僇辱廷臣,专擅威权,鸠聚党与,窥?肆恶虐伺朕躬起居动作。平郡王讷尔素、贝勒海善、公普奇遭其殴挞,大臣官员亦罹其毒。朕巡幸陕西、江南、浙江,未尝一事扰民。允礽与所属恣行乖戾,无所不至,遣使邀截蒙古贡使,攘进御之马,致蒙古俱不心服。朕以其赋性奢侈,用凌普为内务府总管,以为允礽乳母之夫,便其徵索。凌普更为贪婪,包衣下人无不怨憾。皇十八子抱病,诸臣以朕年高,无不为朕忧,允礽乃亲兄,绝无友爱之意。朕加以责让,忿然发怒,每夜偪近布城,裂缝窃视。从前索额图欲谋大事,朕知而诛之,今允礽欲为复仇。朕不卜今日被鸩、明日遇害,昼夜戒慎不宁。似此不孝不仁,太祖、太宗、世祖所缔造,朕所治平之天下,断不可付此人!”上且谕且泣,至于仆地,即日执允礽,命直郡王允禔监之,诛索额图二子格尔芬、阿尔吉善,及允礽左右二格、苏尔特、哈什太、萨尔邦阿;其罪稍减者,遣戍盛京。次日,上命宣谕诸臣及?侍敢不从,即其中岂无奔走逢迎之人?今事内干?官兵,略谓:“允礽为太子,有所使令,连应诛者已诛,应遣者已遣,馀不更推求,毋危惧。”
  上既废太子,愤懑不已,六夕不安寝,召扈从诸臣涕泣言之,诸臣皆呜咽。既又谕诸臣,谓:“观允礽行事,与人大不同,类狂易之疾,似有鬼物凭之者。”及还京,设氈帷上驷院侧,令允礽居焉,更命皇四子与允禔同守之。寻以废太子诏宣示天下,上并亲撰文告天地、太庙、社稷曰:“臣祗承丕绪,四十七年馀矣,于国计民生,夙夜兢业,无事不可质诸心者未有不亡。臣以是为鉴,?心者未有不兴,失?天地。稽古史册,兴亡虽非一辙,而得深惧祖宗垂贻之大业自臣而隳,故身虽不德,而亲握朝纲,一切政务,不徇偏私,不谋?小,事无久稽,悉由独断,亦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位一日,勤求治理,断不敢少懈。不知臣有何辜,生子如允礽者,不孝不义,暴虐慆淫,若非鬼物凭附,狂易成疾,有血气者岂忍为之?允礽口不道忠信之言,身不履德义之行,咎戾多端,难以承祀,用是昭告昊天上帝,特行废斥,勿致贻忧邦国,痛毒苍生。抑臣更有哀籥者,臣自幼而孤,未得亲承父母之训子,远不及臣,如大清历数绵长,延臣寿命?,惟此心此念,对越上帝,不敢少懈。臣虽有,臣当益加勤勉,谨保终始;如我国家无福,即殃及臣躬,以全臣令名。臣不胜痛切,谨告。”
  太子既废,上谕:“诸皇子中如有谋为皇太子者,即国之贼,法所不宥。”诸皇子中皇八子允禩谋最力,上知之,命执付议政大臣议罪,削贝勒。十月,皇三子允祉发喇嘛巴汉格发允礽所居室,得厌胜物十馀事。上幸南苑行围,遘疾?隆为皇长子允禔魇允礽事,上令侍,还宫,召允礽入见,使居咸安宫。上逾诸近臣曰:“朕召见允礽,询问前事,竟有全不知者,是其诸恶皆被魇魅而然。果蒙天佑,狂疾顿除,改而为善,朕自有裁夺。”廷臣希旨有请复立允礽为太子者,上不许。左副都御史劳之辨奏上,上斥其奸诡,夺官,予杖。
  既,上召诸大臣,命于诸皇子中举孰可继立为太子者,诸大臣举允禩。明日,上召诸大臣入见,谕以太子因魇魅失本性状。诸大臣奏:“上既灼知太子病源,治疗就痊,请上颁旨宣示。”又明日,召允礽及诸大臣同入见,命释之,且曰:“览古史册,太子既废,常不得其死,人君靡不悔者。前执允礽,朕日日不释于怀。自顷召见一次,胸中乃疏快一次。今事已明白,明日为始,朕当霍然矣。”又明日,诸大臣奏请复立允礽为太子,疏留中未下。上疾渐愈,四十八年正月,诸大臣复疏请,上许之。
  三月辛巳,复立允礽为皇太子,妃复为皇太子妃。五十年十月,上察诸大臣为太子结党会饮,谴责步军统领讬合齐,尚书耿额、齐世武,都统鄂缮、迓图。讬合齐兼坐受户部缺主沈天生贿罪,绞;又以镇国公景熙首告贪婪不法诸事,未决,死于狱,命剉尸焚之。齐世武、耿额亦以得沈天生贿,绞死。鄂缮夺官,幽禁。迓图入辛者库,守安亲王墓。上谕谓:“诸事皆因允礽。允礽不仁不孝,徒以言语货财嘱此辈贪得谄媚之人,潜通消息,尤无耻之甚。”
  五十一年十月,复废太子,禁锢咸安宫。五十二年,赵申乔疏请立太子,上谕曰:“建储大事,未可轻言。允礽为太子时,服御俱用黄色,仪注上几于朕,实开骄纵之门。宋仁宗三十年未立太子,我太祖、太宗亦未豫立。汉、唐已事,太子幼冲,尚保无事;若太子年长,左右?小结党营私,鲜有能无过者。太子为国本,朕岂不知?立非其人,关系匪轻。允礽仪表、学问、才技俱有可观,而行事乖谬,不仁不孝,非狂易而何?凡人幼时犹可教训,及长而诱于党类,便各有所为,不复能拘制矣。立皇太子事,未可轻定。”自是上意不欲更立太子,虽谕大学士、九卿等裁定太子仪仗,卒未用。终清世不复立太子。
  五十四年十一月,有医贺孟頫者,为允礽福金治疾,允礽以矾水作书相往来,复嘱普奇举为大将军,事发,普奇等皆得罪。五十六年,大学士王掞疏请建储,越数日,御史陈嘉猷等八人疏继上,上疑其结党,疏留中不下。五十七年二月,翰林院检讨硃天保请复立允礽为太子,上亲召诘责,辞连其父侍郎硃都纳,及都统衔齐世,副都统戴保、常赉,内阁学士金宝。硃天保、戴保诛死,硃都纳及常赉、金宝交步军统领枷示,齐世交宗人府幽禁。七月,允礽福金石氏卒。上称其淑孝宽和,作配允礽,辛勤历有年所,谕大学士等同翰林院撰文致祭。六十年三月,上万寿节,掞复申前请建储。越数日,御史陶彝等十二人疏继上。上乃严旨斥掞为奸,并以诸大臣请逮掞等治罪,上令掞及彝等发军前委署额外章京。掞年老,其子奕清代行。
  六十一年,世宗即位,封允礽子弘?为理郡王。雍正元年,诏于祁县郑家庄修盖房屋,驻劄兵丁,将移允礽往居之。二年十二月,允礽病薨,追封谥。六年,弘?进封亲王。乾隆四年十月,高宗谕责弘?自视为东宫嫡子,居心叵测,削爵。以允礽第十子弘勚袭郡王。四十五年,薨,谥曰恪。子永暧,袭贝勒。子孙循例递降,以辅国公世袭。允礽第三子弘晋、第六子弘曣、第七子弘晁、第十二子弘晥皆封辅国公。弘曣卒,谥恪僖。子永玮,袭。事高宗,历官左宗正,广州、黑龙江、盛京将军。卒,谥恪勤。永暧四世孙福锟,事德宗,官至体仁阁大学士。卒,谥文慎。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7 7:00:51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0 22: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见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7 10: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妈呀,太难看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7 11: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说的,太子是他兄弟中最帅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4 16: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太子~这张像虽然很一般(我相信这像不是写真集),可比起老十四来不知帅到什么程度了呢!

竹子你点那个图,就看见图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9 14: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见太子从小就被宠坏了,还是不要太早立太子好,众兄弟大家一起公平竞争,这样皇室才会人才济济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 15: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老了吧[em03][em0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6 20: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质疑这些图片的真实性,来源是国外的收藏,感觉很难有保证。特别是老八老九的画像,雍正根本不可能留着。应该是后世补画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0 01:5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到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7 17: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9]介个真滴素太子么?小小质疑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GMT+8, 2024-12-29 05:42 , Processed in 0.02455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