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对皇后娘家的追封起码封三代的”,这倒不是,比如孝哲,只被追封了父亲,祖父连电影子都没有。皇后祖上的追封没有定制,只是说父亲一定会被追封,哪怕是袭爵的兄弟,会不会降等都要看皇帝的意思了。孝淑的出身的确不算高,还能得到如此礼遇,可见皇帝对她的感情了。嘉庆对这个一直陪自己苦熬日子却在看见胜利曙光前夕走了的原配感情不可谓不深。嘉庆那么痛恨贪污的人,能为了孝淑皇后放了应该处死的盛住一马,还封了个副都统。到第二次事发,还坚持让孝淑另一个弟弟孟住袭爵,还官至从一品广州将军。卒。谥敬慎。可见其感情了
另外说一句,嘉庆有能力大封孝淑的娘家的时候,是孝淑去世,乾隆也去世以后,盛住之事发生在更后面,孟住的封赏也是嘉庆晚年一手包办。嘉庆在有了乾隆指定的继后孝和之后,依然不忘旧情,如此公开偏袒孝淑娘家,可见其对孝淑的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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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裕陵曾出现进水,乾隆当时出于某些其他考虑,没有深究当时建陵官员,但要求他们必须改善排水系统解决问题,当然,后来的事实证明改善的也不怎麽样。
说实话康熙帝陵有没有排水实在是不知道。但是,起码有一点可以说明,退一万步讲,乾隆之后的帝陵也必须有排水防水系统了。慕陵当时勘探之时就知道附近潮湿,建造过程中就已经有地下水不断涌现了,英和居然为了贪渎不仅不装排水系统,连防水装置也没有,还阻拦得知实情的言官上奏道光真相,让人在地宫周围土壤呼了一层蜡,临时蒙混过验收。如此一来孝穆皇后被淹是情理当中理所当然会发生的事了。英和这是主动亵渎皇后灵柩。
英和的犯罪比盛住严重百倍不止,盛住尚且按律处罚,真不知道孝和哪来的脸居然插手外朝给英和脱罪
玩忽职守只是英和罪名里最轻的一个吧。
建造过程中已经进水--不修排水系统--不许言官上奏道光实情--自己上奏道光此处环境干燥--进水淹了孝穆皇后灵柩。
这不能叫“决策失误”,这叫蓄意亵渎皇后灵柩,因为正常人都知道这种情况不修排水系统的下场,这是正常人都可以预见到的短时间内必然会发生的事。譬如说船进水要沉了,船长在这种情况下不许乘客上救生艇这不叫“决策失误”,这叫“蓄意伤害”
其实我觉得,不就是一个正和侧,嫡和继的问题么,大家各人喜好不同,也就因此生出不同的见解来了~
不过还是和气生财!
是要和气...
也不是说什么“正和侧,嫡和继”,孝和给英和开脱的行为放在嫡后还是继后身上都说不过去吧。
拜托,嘉庆朝那个案子两个杀头的是因为有经济问题,有贪墨罪行。这个罪责英和有吗?英和怎么可能比他们重呢?
还有我很遗憾的告诉你,你所谓的“故意伤害”,正确地说法也是“故意伤害他人棺材”,只要被告没有经济犯罪等私肥的罪状,就够不上杀头。全家流放就已经是极刑了。
亲爱的弦月,这不是嫡和继的问题,也不是喜好不同,我对孝淑和孝和两个都没有特别的看法。说的只是英和的罪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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