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仙袂飘飘

【公告】关于“清史论坛”私自盗用本人原创的若干声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9-30 17: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转帖前拿到授权是对作者的起码尊重吧


十分同情楼主姐姐的遭遇,理解楼主姐姐的心情!我刚才去看了一下,那个论坛根本不是什么转贴的问题,是毫不知耻的把别人作品署上自己名字的问题,这是赤裸裸的剽窃行径!!!那样一个三无论坛:无独立域名,无自主空间,无原创文章,靠四处偷盗为生,也好意思冠以“清史”之名?我看“青屎”二字最贴切,其地之臭,令人掩鼻而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30 18: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作者的权益难道真是一纸空文?尤其是网络写手?

我觉得飘飘一定要好好推销自己的作品,让自己尽快出名,即使是网络作品也要有知名度啊,让自己红起来!只要在网上,人人提起你人人知道你!让那些抄袭者没有可乘之机,这只能是不是办法的办法吧!唉!


抄袭这种没品的事只有至贱之人才能做得出。
MD
很生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30 18: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只要在网上,人人提起你人人知道你!让那些抄袭者没有可乘之机,这只能是不是办法的办法吧!


这位姐姐,你说的也不一定。阎X年有名吧?反正算个名人,他的东西尽是抄的,而且身上先后有过好几个剽窃案子,还被清史委员会开除,但这也不妨碍他是名人而且抄袭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30 18:12:58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30 18: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这位姐姐,你说的也不一定。阎X年有名吧?反正算个名人,他的东西尽是抄的,而且身上先后有过好几个剽窃案子,还被清史委员会开除,但这也不妨碍他是名人而且抄袭哦!


看吧看吧,所以说,网络写手最好要拥有一个强大的由各个方面组成的关系网络,这样可以捍卫自己的利益。
我不是说风凉话啊,请网络写手注意保存实力,抄袭的事,的确是谁红抄谁。

[此贴子已经被万方安和于2008-9-30 21:29:33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 10: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得想个法子让清史论坛的人知道是你写的呀 广大群众是蒙在鼓里的


这位姐姐好天真呐!他们上上下下不知道是偷的呀?连个回贴的水平都回不出来的人,还发那种原创文可能吗?那叫明知故偷,谎言说一百遍就自以为是真理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 10: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对啊对啊,我还在那个论坛发过帖子,让他们知道那些文章是飘飘的原创呢。。。。


又一位天真的姐姐!你发贴他们转脸就删了。原来多次有原创作者,因为他们剽窃,找上门去理论,却被他们封IP的经历,发个说明贴有甚用呢?和强盗讲理好使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 12: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網絡剽竊這家子一出事就覆水難收,以後惟有出動金錢帖是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 13: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给飘飘一个建议就是,你永远不在网上把你的原创文发全了,只发一半(出版时再给全文),看他们剽了一半去有何话说,是说以后填坑啊,还是怎么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 14: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万方安和在2008-10-1 13:51:28的发言:
我给飘飘一个建议就是,你永远不在网上把你的原创文发全了,只发一半(出版时再给全文),看他们剽了一半去有何话说,是说以后填坑啊,还是怎么的!

这招叫釜底抽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 14: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清史论坛上的确看见过,我回贴说原作者是飘飘,竟然没人理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GMT+8, 2024-12-22 19:53 , Processed in 0.022460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