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谕:
天无二日,国无二主。
今朕新即大位,凡事遵循典制。
率由旧章,当年皇太后见太皇太后,礼何等整齐、严肃,众母妃皆所睹悉。
(这应该是说康熙时,孝惠觐见孝庄吧~~)
今圣母皇太后慈善谦逊,念旧情殷,不遽令行大礼,是圣母皇太后之礼。
朕仰承圣母皇太后之意,尽心敬侍众母妃,是朕之礼。
大事方出,朕悲痛切至,心神恍惚,仪文所在,未曾传知,但众母妃自应照前遵行国礼。(这应该是说,众母妃应该像孝惠礼敬孝庄那样,对待自己的母亲乌雅氏?)
即如宜妃母妃,用人扶掖,可以行走,则应与众母妃一同行礼,或步履艰难,随处可以举哀。乃坐四人软榻在皇太后前与众母妃先后搀杂行走,甚属僭越,于国礼不合。
(照这句看起来有点糊涂,“在皇太后前,与众母妃先后搀杂行走”,难道众母妃也越过了太后吗,还是只有宜妃一个人越过了所有人……)
皇考未登梓宫前,仓卒之际,宜妃母妃见朕时气度竟与皇太后相似,全然不知国礼,
此等处尔总管理当阻止,乃并无一言道及,亦难免罪。倘仍不改,定按国法,重治尔等之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