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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伯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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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9 09: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唯一最无辜的受害者是那个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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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3 18: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阿史娜晴青在2006-1-16 15:38:20的发言:

不懂幽默..

她确实不懂。

你这次的笑话还不冷,比那个“明血”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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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5 21: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21 11:55: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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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5 21: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好就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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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1: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早看过啦.点都不感人.

*人是这个样子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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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4: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么没拉,结局都没有,那男的是否已经在德国和琳结婚了?琳为了自己的利益甘愿出卖自己的肉体和德国老男人一起,那个康怎么还吃回头草,没资格说爱琳或爱欣,他只爱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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