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论坛上看帖子,突然间对妃嫔抚养皇子的相应规矩有所疑问。
我见过好几个帖子里有描述说,妃嫔不得抚养本生阿哥格格,要交由另一位妃嫔代为执行监督抚养的义务。例子如孝圣抚养弘昼,容妃抚养和孝。
但具体这个规矩是什么时候开始兴起的呢?而且,这个规矩是不是对某些位分高的妃子就没有约束力了呢?例如温僖抚养本生子胤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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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为了避免后妃母家权利和势力的膨胀.
寒花MM的这一问题,论坛里已讨论多次了
清代不同于其他朝代,对后妃的母家势力,亦即外戚的势力控制的很严
为了不使皇子与其母家势力勾结危害皇权,一直采取交叉抚养皇子的政策
另外,也是为了让一些位分高,却丧子或无子的妃嫔也可以鞠育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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