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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朝野史大观》和《清稗类抄》中都有以下的记载。
《公主受保姆之虐待》:公主出嫁,即赐以府第,不与舅姑同居,舅姑且以见帝礼谒其媳。驸马居府中外舍,公主不宣召,不得共枕席,每宣召一次,公主及驸马必用无数规费,始得相聚。其权皆在保姆,则人所谓管家婆也,公主若不贿保姆,即有所宣召,保姆必多方间阻,甚至责以无耻。女子多柔懦面软,焉有不为其所制者。即入宫见母,亦不敢曲诉,势分相隔,不得进言,即言亦不听,所以有清一代公主无生子者,有亦驸马侧室所出。若公主先驸马死,则逐驸马出府,将府第房屋、器用、衣物、衣饰全数而入于宫中,除屋宇外,其入保姆腰缠者,不可考也。大抵清公主十人而九以相思死。
清之公主,子女众多而又夫妇相如民间者,二百年来仅宣宗大公主与其夫符珍耳。大公主之初嫁也,有所召亦为保姆所阻,年余不得见驸马面,怒甚,忍而不言。一日入宫,跪宣宗前请命曰,父皇究将臣女嫁与何人,帝曰,符珍非尔婿耶?女曰,保姆不使臣女见也。上曰,尔夫妇事,保姆焉得管,尔自主之可也。公主领命回府,立斥保姆,召符珍,伉俪甚笃,生子女八人,可谓有清以来首屈一指,可见公主夫妇之相隔,帝并不知。
二百年来之公主,皆无此厚颜,故每每容忍,自伤以死,管家婆之虐待公主,尤甚于鸨之虐妓,然宫中不授以照顾之权,彼亦不能作恶,特因照顾二字,推波助澜耳,不亦大可畏哉,不亦大可笑哉,吾甚与大公主,为女中豪杰也。或曰,此二者亦沿明制。
这段文字基本上记载了两个内容,一是说清朝公主在出嫁以后受到保姆的虐待与限制,以至于夫妇不能团聚,饱受相思之苦;另一个是介绍道光皇帝的一位大公主向父亲揭发了保姆的恶行,最终得以夫妻相聚,类如民间夫妇。
首先飘飘要说的是《清朝野史大观》与《清稗类抄》这两本书。现在的很多关于清朝宫廷的传说都是来源于这两部书。
事实上。这两本书的成书时间斗是在二十世纪初,而其作者小横香室主人和徐珂本身基本上不具有任何可以详知清宫秘闻的条件与背景,而他们的书中,关于清宫之事大多借鉴抄袭于此前的一类野史秘闻以及民间传说等等。同时,书中记录的一些东西甚至已经是当时所公认的谬传,可以依然被收录,也说明这两书宫廷之言的可信度并不高,不具备史料价值。
对于《清朝野史大观》,专家的一致评价是“其中轶事引自一百一十多种资料和编者本人的回忆,但均无出处。”飘飘不知道小横香室主人此人的真实身份,所以对于他的回忆之说也有所保留。但从评论中可见,这本书本身并不是通过严格的考证所著的,而大多是查无实据的道听途说。
当然,关于这两本书的真实可信性,飘飘没有做更多更加深入地研究,但是,我可以仅就《公主受保姆虐待》之文作出批驳。
首先要说的是,保姆可以在夫妻生活方面对公主施加管教,是因为内务府本身对公主夫妇每次同房都有登记。可事实上在现存可查的相关记载中也没有出现这类内容。况且,清朝公主与额附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书中提到的那样严苛。
在二百多年中,凡是出嫁的公主,留有子嗣的多不胜举。根据蒙古史料的记载,举例来说,清朝嘉庆以前的公主八分之七八十都嫁到了蒙古,在那里,凡是公主所生子嗣后人均称公主子孙台吉,据《大清会典事例》中记载,嘉庆中,“敖汉旗公主子孙台吉共六百余人”、“科尔沁图什业图王旗下共有五百二十余人”、“科尔沁达尔汉王旗共有两千余人”、“巴林旗下共有一百六十余人”。由此可见,当时大部分公主都留下了自己的后人,而且有的人数极其众多,以至于不到百年间竟发展至千人。
另外,这段记载中广为流传十分具有戏剧性,也是看来很有说服力颇具史料性质的记载就是关于道光大公主揭发保姆的事件。记载不但有具体的人物事件,连后来公主所生的子女人数都一清二楚,看来很像真的。但在这里,飘飘却要告诉大家,这是一段完全是胡言乱语,毫无根据的记载。
文中可以作为关键字的有以下四项:大公主、道光皇帝、额附符珍、生育八个子女。之所以说它是胡言乱语。问题也就处在这四个关键词中,在这里,飘飘在用反证法,一一假设这四点是事实,来向大家讲解。
首先,我们就假设“大公主”此人是真实的。那么我们知道,道光的前三个女儿全部夭折,第一个长大出嫁的是他的四公主。而在清朝末期一般默认被称为大公主的是固伦荣寿公主,这一点《清稗类抄》中也是这么承认的。那我们就来看看着为荣寿公主。荣寿公主是咸丰皇帝的侄女,恭亲王的女儿,因为父亲的缘故被皇帝收为养女,并封为固伦公主,后来颇受慈禧的信赖和喜爱。另外,除了这位大公主,还有就是咸丰皇帝的独生女固伦荣安公主理论上也可以称为大公主。那么这位“大公主”指的又会不会是荣安公主呢。
经过细看,两个答案都是错的。因为文中提到了公主向道光皇帝告状,可是两位公主出生的时候,道光早就死了。退一步讲,公主是跟父亲告状,只是这个父亲文中记错了,不是道光而是先咸丰。但是仍旧不对,两位公主都是同治年间出嫁,那个时候咸丰皇帝也去世了。也就是说,如果大公主指的是荣寿或是荣安,那么她们两个都不可能有告状的对象。况且这两位公主一个是十八岁死了丈夫,一个是十九岁自己就死了,又怎么可能留下八个子女。
其次,我们在假设额附符珍是正确的。志端姓富察氏,是咸丰唯一的女儿固伦荣安公主的丈夫。这么一说来,又回到上面的问题,刚面我们已经说到了,荣安公主不可能是文中的大公主,所以这一点也就说不通。
如此我们就再退一步,假设道光皇帝是真的。那么这个大公主最有可能的就是道光的四女儿寿安公主。虽然在道光朝留下的上谕中都明确称寿安为“四公主”,但因为寿安前面三个姐姐都夭折了,所以称她为大公主也算说得过去。那么下面说寿安公主的额附。
寿安公主的额附是蒙古奈曼部的郡王德穆楚克,不是符珍,既然这样,我们就当是作者疏忽,记错了额附的名字。事实上,很多相信这段文字的人都是赞同说大公主指的是寿安公主。而从寿安公主受到道光的喜爱,和她本身性格十分豪爽,还有她活了三十五岁,有可能生于八个子女看来,也更加证实了这种说法。但是,飘飘要说的是,这个说法也是靠不住的。
因为,根据蒙古贵族承袭的《藩部世表》看来,继承德穆楚克爵位的是他的嗣子萨噶拉。在蒙古,长子继承制一直是一个比较严格的承袭制度。当然,如果一位蒙古王公的继承人不是他的儿子的话,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他本人生前犯了罪,被削掉爵位。比如说奈曼部的第六代郡王吹忠以罪削爵后,他的爵位由弟弟阿咱拉继承;另一种是他本人没有后代,比如说嘉庆庄敬公主额附科尔沁郡王索特纳木多尔济,因为无子,所以便由嗣子僧格林沁继承爵位。
再说回德穆楚克,他在同治四年去世后被追封为亲王,也就是说不但没有错误,而且还做得很好,因此不属于第一种可能。那剩下的就只有第二种可能,就是他本人根本没有子嗣。换句话说,也就是寿安公主一生并没有生育。既然没有生育又如何证明说夫妇如寻常百姓,生育八个子女呢?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这段文字的四个关键点之间矛盾重重,毫无一致之处可言。写这段文字的作者不但没有考证其真实性,就其本人来说,他连清朝皇室谁是什么称呼、谁是谁的女儿、谁是谁的丈夫这种最基本的人物关系都还没有弄清楚,就上来一顿乱写。就好像是还没有学会写字,就开始做文章一样。而且还写的那么逼真。如果是对历史不太了解的人看了,这种“有史、有据、有数字”的文字一定会深信不疑。
话又说回来,连最基本史实都不尊重的人,他写的东西又有什么可信度。而且既然他能把这种铁征如山的假话都可以写得很逼真,那其他目前尚无法证实的东西,就更加容易鱼目混珠了。
因此在这里,飘飘要提醒大家,谨慎对待野史秘闻,不要轻易相信上面的说法,以免给自己造成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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