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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清代宫廷秀女和宫女的区别(尤其是选拔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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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6 15: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秀女是从八旗中选出的,那么宫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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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6 15: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清代的后宫,上至皇后,下到宫女,都是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出来的。旗人,是清朝独有的。因此,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后宫粉黛的制度,也是清代独有的。

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的过程中,创立了八旗制度,这套制度是在女真人原来的狩猎组织的基础上建立的,是军政合一的制度,兼有行政、军事、生产等多方面职能。以黄、白、红、蓝四色旗帜为标志,组成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八旗。清入主中原后,旗人又有八旗和内务府包衣三旗的区别。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共二十四旗,这是清政权赖以统治的主要支柱;内务府包衣三旗则是清皇室的奴隶,二者的政治地位不同。所以,尽管清初将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称为秀女,但挑选的方法和她们在宫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选一次,由户部主持,可备皇后妃嫔之选,或者赐婚近支(即三代以内、血缘关系比较密切的)宗室;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其中虽然也有一些人最终被逐渐升为妃嫔,但承担后宫杂役的,都是内务府包衣之女。到了清代后期,包衣三旗的应选女子就不再称为秀女,而在挑选宫女时,就明确地说“引见包衣三旗使女”了。所以说,能够成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秀女。

挑选秀女的目的,除了充实皇帝的后宫,就是为皇室子孙拴婚,或为亲王、郡王和他们的儿子指婚,重要性自不待言。秀女们要走进紫禁城高高的宫墙,也就不那么简单了,必须经过一道道的考察。

首先,要严格审查旗属与年龄,不在旗的想参加选秀,势比登天;在旗的想逃避选秀,也是自讨苦吃。顺治朝规定:凡满、蒙、汉军八旗官员、另户军士、闲散壮丁家中年满十四岁至十六岁的女子,都必须参加三年一度的备选秀女,十七岁以上的女子不再参加。乾隆五年(1740)进一步规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规定的年限之内因种种原因没有参加阅选,下届仍要参加阅选。没有经过阅选的旗人女子,即使到了二十多岁也不准私自聘嫁,如有违例,她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长官——该旗都统要进行查参,予以惩治。然而,就在这一规定发布的第二年,闽浙总督德沛上了一道奏折,请求乾隆皇帝允许他年过十七岁的儿子恒志与两广总督马尔泰的女儿完婚,但是,马尔泰的这位千金还没有参加过选秀女。此事令乾隆皇帝大为恼火,命令德沛立即赶赴京师,当面训饬,同时强调:“我朝定例,八旗秀女,必俟选看后方准聘嫁。凡在旗人,理宜敬谨遵行。近见尚有未经选看之秀女聘定许字者,大臣等有奏事之责者,虽系蒙朕恩俞允,究与体制未协。选看八旗秀女,原为王、阿哥等择取福晋;若在未经挑选之前即行结亲许字,非为废弛旧制,并恐无奏事责任之人,或不敢陈奏之人,伊等已行许字之女,朕因不知,另指他人,亦大有关系;且八旗秀女,于十三四岁即行选看,并无耽搁之虞。”这里,乾隆皇帝振振有词地说了三条理由:第一,每三年一次的选秀女是为诸王和众皇子挑选妻室,并非是为了给自己充实后宫;第二,一旦因选秀拆散了他人的姻缘,也是因为没有遵守“我朝定制”,违法在先,并非皇家的责任;第三,即使为了选秀等上三年两载,应选秀女也不过十六七岁,不会耽误她的终身。最后,乾隆皇帝命令“户部通行传谕八旗,所有未经选看之秀女,断不可私先结亲,务须遵例于选看后再行结亲聘嫁。”乾隆二十年(1755),再次补充规定:应阅视的秀女,在未受阅选之前私自与宗室王公结亲者,其母家照隐瞒秀女例议处。至于参选秀女的年龄,根据清宫档案,到清末光绪年间,最小的是十一岁,大的可达二十岁。四岁即行选看,并无耽搁之虞。”这里,乾隆皇帝振振有词地说了三条理由:第一,每三年一次的选秀女是为诸王和众皇子挑选妻室,并非是为了给自己充实后宫;第二,一旦因选秀拆散了他人的姻缘,也是因为没有遵守“我朝定制”,违法在先,并非皇家的责任;第三,即使为了选秀等上三年两载,应选秀女也不过十六七岁,不会耽误她的终身。最后,乾隆皇帝命令“户部通行传谕八旗,所有未经选看之秀女,断不可私先结亲,务须遵例于选看后再行结亲聘嫁。”乾隆二十年(1755),再次补充规定:应阅视的秀女,在未受阅选之前私自与宗室王公结亲者,其母家照隐瞒秀女例议处。至于参选秀女的年龄,根据清宫档案,到清末光绪年间,最小的是十一岁,大的可达二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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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6 16: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朝的后宫同辈情形是:皇后(大太太),其次为皇贵妃(大姨太) 其次为贵妃(二姨太。二人),其次为妃(三姨大。四人),其次为嫔(四姨太。六人),其次为贵人(五姨太。人数不定),其次为常在(六姨大。人数不定),其次为答应(七姨太。人数不定),最后为宫女。宫女最特别,她们的地位是丫鬟,除非被皇帝看中,并且“幸”过,她们到了二十五岁,可以退回本家,另行出嫁,同时期官女的平均数目,在清朝最少,约两千以下。在这方面,清朝比起来最有“仁政”。因为,比起唐玄宗的四万宫女来,当然是“仁政”。宫女可以升级,但很难跳级。婢作夫人,要馒馒来。选进来的秀女就不同。宫女要升到贵人或嫔,得经过做答应和常在的阶段,秀女则一进来,便可做到贵人以上。例如宣宗道光皇帝的和妃,就是由宫女科班出身的;文宗咸丰皇帝的贵妃(后来的慈禧大后),就是由秀女一做便是贵人,由贵人升为嫔,做嫔时候生了儿子(后来的穆宗同治皇帝),皇帝一高兴,再把她升为妃,以至贵妃(大家称为懿贵妃)。

除宫女以外,其他的都是皇帝正式姨太太,永远不能脱离宫廷。她们中间,嫔以上分居东西十二宫,各有专房,贵人以下就分配给她们一起住。宫女名额按地位来分,一般情形是:皇后分到宫女十人,皇贵妃、贵妃分到宫女八人,妃嫔分到宫女六人,贵人分到宫女四人,常在分到宫女三人、答应分到宫女二人。

进宫以后,通例就不准再回娘家了。要回娘家,得经过特例恩准。清朝慈禧太后年轻时候,当秀女选进宫去,为文宗咸丰皇帝生下男孩,皇帝高兴之余,才“特恩赐”她回娘家几小时,大家认为这是“旷典”。人不能回家,家人能做到到宫里来探望,就很不错。家人到宫里来,能在皇宫附近下轿的,更是殊荣。据濮兰德《慈禧外记》(陈冷太译,台湾中华书局)有一段这类事实的稀有描述:

慈禧既离锡拉胡同家中,而入宫闱,从此与家人隔绝。有一老妇侍彼多年,尝谈老太后入宫之后,仅归省一次,其言甚有趣味。今述之于下:一千八百五十七年英一月,即咸丰六年,乃同治皇帝诞生之九月。慈禧蒙皇帝特恩赐回家省亲一次。归省之日,早有太监至其家中,告以某时驾到。其家人及亲戚人等,闻此旷典,莫不欢忭。邻居及行道之人,观者如堵。届时太监及侍卫群从拥黄轿而至,其母率家人亲戚排立院中,入内堂,太监请妃降舆,登堂升坐。除母及长辈外,皆跪子地,叩头行札。排筵宴,其母陪坐于下,盖妃为皇子之母也。慈禧虽在宫中数年,性情毫未改变,谈笑一如昔日,毫无骄傲之容。家中各事,皆殷勤垂问,尤以其妹读书为怀。人人见慈禧之度量广大,性情温和,莫不称赞。慈禧问答各事,尽一日之欢。惟冬日昼短,瞬即暮。大监请妃回宫,恋恋不舍,云所处地位,不能时与家人相见,甚以为戚。但望皇帝或再降恩意,许予归宁。或有机会准吾母入宫。言毕,赏赐家人,遂返宫中。此后未曾归省。后其母时时入宫视其女云。

满族入关以后,为表示不分彼此,首先表示满汉可以通婚。第一个皇帝清世祖,在顺治五年(一六四八)宣布,汉族官吏的女)“欲婚满洲者”,可以登记。清世祖自己,为了以身作败特地讨了汉人户部侍廊滦州石申的女儿做妃子。《永平府志》记载这位小姐颇得恩宠,因为她被赐居永寿宫,可以穿汉式冠服,她母亲石申妻赵淑人来看她的时候,还可以在附近下轿——“乘肩舆入西华门至内右门下舆入宫”!清朝第二个皇帝清圣祖康熙的后宫中,也有汉姓。这种情形,在皇宫中就已开始普遍。最值得注意的是第五个皇帝仁宗嘉庆,他的生母孝仪皇后本姓魏,是他父亲高宗乾隆的三个皇后之一(魏后)。据《清实录》,她在嘉庆二十三年(一八一八)被儿子特谕于五碟内改书“魏佳氏”,这好像特地掩饰当今圣上已有一半血统是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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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6 18: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内务府的包衣三旗应该是皇帝的家奴了,是直接归皇帝所管的。曹雪芹家就是这样的身份吧?乾隆皇帝的慧贤皇贵妃也是内务府包衣出身,是由中选出的吗?身份比较低吗?

八旗其他的旗主有自己的包衣吗?好象看到一本书中写,一位汉族的官员妻子请其丈夫的上司的夫人吃饭,让手下的一名小官吏的妻子陪同,可是没想到这个小官吏的妻子竟是那位夫人的旗主,那位夫人诚惶诚恐地下跪,必恭必敬地伺候主子。这种事情会发生吗?真的有如此的主仆制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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