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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清初满汉通婚——窥探清代有无明文禁满汉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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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14: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清初满汉通婚

——窥探清代有无明文禁满汉通婚

清初广与他部通婚,为一代国策。太祖时,若哈达部、乌喇部、叶赫部、董鄂部、苏完部、渥集部、科尔沁部、扎鲁特部、喀尔喀部,其族长莫不与太祖近属相婚嫁,而一时亲近大臣,如额亦都,何和礼,费英东,扬古利,康果礼之属,既尊之以爵秩,复申之以婚姻,其汉人初降者亦间及焉。世传清代满汉不通婚,证之清初史实不准。

《明实录》载万历四十七年己未五月初一癸未,户科给事中李奇珍奏,谓李如柏曾纳素儿哈齐(舒尔哈齐)之女为妻,即太祖之侄女,此满汉通婚之最早者。

清太祖下抚顺,时守将李永芳降,太祖以第七子阿巴泰之女妻之。佟养性以潜行输款为“明吏置之狱,脱归太祖,太祖妻以宗女,此建号之通婚”。清太宗即下大凌河,兵部贝勒岳托主善养汉人,凡一品官降者,以诸贝勒女妻之,二品官以国中大臣女妻之,其兵士则先察汉人女子给配,余察八贝勒下庄头女子给配,太宗善之,命德格类安插大凌河汉人于沈阳,以国中妇女配之,不足,令诸贝勒大臣各分四五人配以妻室。此太宗时未尝禁满汉通婚之证。然当时方以明朝相攻伐,义属敌国,故通婚必由君上主之。

入关之初,满洲以战胜之威,与汉人未能和睦,多尔衮摄政患之,与顺治五年八月二十日壬子,谓礼部曰:“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员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员有欲联姻好者听之。”二十八日庚申,又谕礼部定婚嫁报部之法,并定满洲官民娶汉人之女实系为妻者,方准其娶,意在禁其横扰,是入关而后加以劝导。

顺治时,吴应熊娶太宗第十四女,尚之隆娶硕赛女,耿精忠娶豪格女,耿昭忠娶苏布图女,康熙时,耿聚忠娶岳乐女,孙承运娶圣祖第十四女,固所以结功臣心,实亦之为倡。

康熙四年定例,“宁古塔流徙民人有嫁女旗下者听”,所谓民人概指旗籍以外之汉人,流徙民人既准嫁与旗下,其良家自更无禁。

《户部则例》有“在京旗人之女不准嫁与民人为妻”,满汉不通婚之说似仿于此,但则例明定已许字者仍准婚配,惟须将此出嫁之女开除户册,至民人之女嫁与旗下为妻者,概无所禁,是其意非不许满汉通婚,反于满人之嫁汉人有禁止耳。至同治四年六月复定旗人告假外出已在该地方落业,编入该省旗籍者,准与该地方民人相互嫁娶,是其限制又只行于京师。光绪而后,谈国是者每以化除满汉界限为言,皆首举通婚,然稽之典制实无禁止明文,故光绪二十七年谕谓:“满汉臣民朝廷从无歧视,惟旧则不通婚姻,原因入关之初风俗语言或多未喻,是以著为禁。”以强为之说。疑满汉通婚法令固无明禁,而习俗形成之藩篱甚严,满汉不相婚嫁,汉人之畏避或更甚于满人。

[此贴子已经被仙袂飘飘于2008-5-19 16:41: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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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17: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到过汉女嫁给满人,如纳兰性德的旗子卢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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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8 13: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不少汉人是在旗的 那些是不禁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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