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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十二钗(副册)
1、穆库什(1595-1659) 太祖第四女,和硕公主。其母为庶妃嘉穆瑚觉罗氏。三十六年(1608)14岁时嫁给海西女真乌拉部贝勒纳喇氏布占泰。随着布占泰与努尔哈赤矛盾的加深,万历四十年(1612)布占泰欲射以鸣镝,努尔哈赤率兵将其接回。后来复将其嫁给后金的开国元勋钮祜禄氏巴图鲁额亦都的第八子图尔格,称和硕格格,亦称和硕公主。图尔格生于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比穆库什小一岁。这是一桩不幸的婚姻,努尔哈赤在世时,两人碍于努尔哈赤表面上还维持着夫妻关系,但夫妻感情一直不和。祟德二年(1637)他们的女儿因嫁给尼堪(褚英的第三子)没有生育,就将女仆所生之女冒为己生。事情暴露后,穆库什因此被革除和硕公主称号,图尔格也被免职。是年穆库什与图尔格离异,由其同母兄弟巴布泰、巴布海养赡。 入选理由:穆库什的一生就是一部糟糕的家庭婚姻剧。政治婚姻、又遭遗弃、二婚再嫁、夫妇不睦、子女多事、二度离异、获罪削爵、晚年凄凉。似乎所有婚姻中可能遭遇的不幸都在她的身上上演,恐怕就是再出色的编剧也编不出如此精彩的剧情来。只是到最后,谁又能来为公主的幸福买单? |